上周,湖北省2014年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公佈了。可是,當大家或信心滿滿或提心吊膽地點開成績查詢網頁時,有近30位考生看到的,卻是一個觸目驚心的負分。(5月21日央廣網)
  原來,這些考生是被判“雷同捲”,從而被認定為抄襲,並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,及禁考五年。對此,湖北省公務員局表示,判定的依據是“試卷甄別系統”,這是通過數據分析得出的結論。
  當然,運用“試卷甄別系統”在某種程度上,的確可以檢測考試作弊行為。但是,早在2008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首次啟用雷同試卷甄別系統之後,每年都有很多考生對於被雷同試卷甄別技術判“違紀”不服,認為被“誤傷”。那麼,對於這樣的結果,當事人如果想維權的話,可以採取何種手段?湖北省公務員局的工作人員稱,甄別系統查出來作弊行為,“如果考生有異議,可以向湖北省人事考試院提出申辯,也可以去法院進行訴訟。”
  先拿系統當“擋箭牌”,再請法院等部門來“擦屁股”。湖北省公務員局如此處理此事,恐怕難免讓人懷疑有推諉的嫌疑。對於這樣的“假錯冤案”,某些考生申請再次鑒定後最終還是被認定為作弊。到了這個時候,如果還說什麼系統“寧可放過一千,不可冤枉一人”之類的承諾,估計連小學生都不相信。
  既然不排除系統出錯的可能,那為何還要固守所謂的“官威”,任由系統來判定考生的誠信呢?難道中國的信訪問題還不夠繁重,非要再增加一類“誠信上訪”嗎?此次湖北省的“負分”事件,牽涉到30餘人的個人誠信和前途命運,算得上小事嗎?難道非要把這些考生逼到組團到國家信訪局才罷休?
  湖北省公務員局不能逼著考生走上訪、訴訟的路。事實上,在當前的環境下,這些當事人如果想要靠“民告官”來維權,成功的概率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。對個人誠信發生誤判,說嚴重些就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。出了事倒不怕,怕的是迴避、不承認問題,怕的是沒有吸取教訓與自我改進的勇氣。
  湖北省或許可以採用這樣的解決辦法。其一,重新組織考試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涉事考生的答卷進行評估,確認無誤再行處理,作弊的該懲罰,冤枉的恢覆成績和名譽。其二,是要對“試卷甄別系統”本身進行檢測,找出問題所在並改進技術,讓誤判、錯判導致的“假錯冤案”不再發生。
  文/張進  (原標題:系統能判定考生是否誠信嗎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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